为进一步强化粮食在采购、储存、供应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近日,红原县建立了《粮食质量监管承诺制度》,以确保粮食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该县要求各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的采购、储存、供应等环节中,必须面向社会对粮食质量和食品卫生实行100%的承诺;对政策性粮食供应如:军粮、救济、救灾粮和大骨节病区口粮供应等实行全面质量承诺。同时,该县还从粮食、质监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成“粮食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的深入各粮食购销企业,对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粮食购销企业与该县粮食、质监部门签订《粮食质量安全责任书》,严禁不符合国家质量规定的粮食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李小庆 青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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