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8年来,茂县退耕还林工程已充分显现出良好的生态效益、广泛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全县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该县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16万余亩,其中生态林15万余亩,经济林0.16万余亩,配套荒山造林7.8万亩。所栽植的岷江柏、沙棘、刺槐、香椿、杨树等已初成林,使该县旱季受山谷干热风的危害大为减轻,雨季有效避免了水土流失。所栽植的甜樱桃、酿酒葡萄、李子、枇杷等经济林木,大部分已到盛果期,广大农民从退耕还林工程中受益。到2007年底,全县应发粮食补助款14475余万元,已全部发放到户。
为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县林业和农牧部门坚持质量把关,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与退耕农户签定了责任书,并制定了乡规民约。在集中成片的村、组实行联户推举管护人员专职管护。截至目前,茂县已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16.15万亩和配套荒山造林7.8万亩的退耕还林任务,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全县22个乡镇、19730户农户、89020人,计划完成率达100%。(完)(喻定文 三郎俄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