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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亮剑”行动在黑水县开展,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劳动监察科科长和黑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深入四川明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昌德电站项目部和葛洲坝集团公司毛尔盖电站项目部进行劳动监察执法。
阿坝州及黑水县劳动监察大队查看了四川明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昌德电站项目部支付给陈贵阳等20余名都江堰籍农民工领取14万元的工资原始凭证,并拨通已返乡农民工陈贵阳电话,陈贵阳:“我准备4月20日返回家乡都江堰,18日我就在项目部领取了工资2000元。”
监察大队在葛洲坝集团公司毛尔盖电站项目部了解因涉及工程质量问题而该项目部拒付给工程师邹元安5.5万元工资的情况后,责令该项目部限期兑付所欠工资,不能因质量纠纷问题而欠发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组织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并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 (代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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